关于2020年国庆节、中秋节放假的通知
各院部、处室、直属单位: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20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19〕16号),按照教育部、教育厅关于国庆节、中秋节有关工作要求,结合当前坚持做好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实际,经学校研究通过,我校2020年国庆节、中秋节放假安排如下:
一、时间安排
1.10月1日至4日安排国庆节、中秋节放假休息,10月5日至9日按照正常工作日上班、上课。
2.10月10日(星期六)、10月11日(星期日),有迎新工作任务的院部、处室、直属单位正常上班。
3.如有上级部门关于国庆中秋假期安排的新要求,学校将作相应调整并及时发布通知。
4.国庆节、中秋节部分节日假期时间调至寒假,学校适当提前寒假放假时间。
二、校园继续实行封闭管理,严格落实“四必”措施,师生员工“无必须不出校园”,校外人员“无必须不进校园”;放假期間住校同学如有离开校园的必须向所在院部履行请假手续,半天由辅导员审批,1天由学院副书记审批,1天以上由学院书记、院长共同审批,东区和西区学生凭假条进出校园,住东10栋、东11栋学生凭临时通行证出入校园就餐;教职工离开鄂州的也必须按层级管理履行请假手续;离开鄂州的师生返校前必须提供返校前一天或当天的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三、教务和各二级学院(部)要妥善安排好假期前后的教学工作,严格师生考勤管理,确保教学工作正常进行。学工和各二级学院(部)要关心学生假期生活安排各类文体活动,继续落实“一日三检”,“日报告、零报告”制度,各二级学院(部)要安排辅导员每晚20点做好“晚点名”工作,发现问题及时报告。
四、保卫处要加强各大门的值守、校园巡查,特别是要加强对重点部位的检查,排除安全隐患,确保校园平安。
五、学校层面的总值班由学校办公室安排,各院部、后勤集团、图书馆、培训鉴定中心等有值班任务的单位要严格执行领导带班值班制度,带班领导必须在岗,值班人员必须坚守岗位,并于9月29日(星期二)上午11∶00前将本单位和部门的值班安排表报学校办公室和保卫处。假期要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坚决落实“防控七项要求”,如遇重要情况要严格按照学校相关规定及时报告并妥善处置,各单位党政主要负责人和学生工作负责人要保持24小时通讯畅通。
六、从10月5日(星期一)起,学校执行新的作息时间。请各单位于9月30日前通知到全体教职员工和学生。
办公室值班电话:3862548 保卫处值班电话:3864110。
附件:鄂州职业大学秋季作息时间表
鄂州职业大学办公室
2020年9月18日
鄂州职业大学办公室 2020年9月18日印发
附件:
鄂州职业大学秋季作息时间表
(从2020年10月5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