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部、处室、直属单位:
《鄂州职业大学2019年单独招生考试工作实施方案》经学校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鄂州职业大学
2019年3月4日
鄂州职业大学办公室 2019年3月4日印发
鄂州职业大学2019年单独招生考试工作
实 施 方 案
根据省教育厅相关文件精神,为深化高等教育选拔录取机制多元化和多样化改革、优化生源结构、提高生源质量,经湖北省教育厅批准,我校生物质能应用技术、服装与服饰设计两个专业面向全省单独招生。为保证我校2019年单招工作的圆满完成,特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组织机构
学校成立单招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周 峰
常务副组长:童长江
副组长:周 岫 孟宪浩 卫杨春 胡海平 杨殿生
尹传武
成 员:高兴国 陈中林 盛耀志 陈 适 张刚民
江绍安 陈永红 张 磊 汪建立 朱 冰
洪 辉 夏 敏 程国先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盛耀志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室下设七个工作组。
(一)招录组
组 长:盛耀志
副组长:霍佑林
成 员:张小勇 丁 华 各招生专员
具体负责制定单招考试相关规章制度;拟订、实施招生宣传计划;组织考生报名和资格审查工作;与上级主管部门的协调工作;录取、邮寄通知书等工作。
(二)考务组
组 长:陈 适
副组长:张 磊 汪建立 黄世宽 杨 波
成 员:各单招专业负责人
具体负责命题、试卷保密、考务、阅卷及成绩统计等工作。
(三)纪检监察组
组 长:江绍安
成 员:相关工作人员
具体负责监督单招整个环节操作规范性;接受考生投诉。
(四)宣传组
组 长:陈中林
副组长:史 崴
成 员:相关工作人员
具体负责宣传单招考试政策、营造考试氛围。
(五)保卫组
组 长:夏 敏
副组长:熊剑平
成 员:相关工作人员
具体负责报名现场、考试考核期间校园秩序的维护;负责考生在学校期间的安全工作。
(六)后勤保障组
组 长:程国先 洪 辉 姜文华
副组长:方福民
成 员:相关工作人员
具体负责考生的考试耗材的采买、就餐保障、水电供应、校园环境美化等工作。
(七)接待工作组
组 长:盛耀志
副组长:张 磊 汪建立 霍佑林
成 员:各招生专员 学院相关老师
具体负责来校考试师生的接待工作。
二、招生专业及收费标准
招生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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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学层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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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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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费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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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物质能应用技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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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职(专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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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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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00元/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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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装与服饰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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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职(专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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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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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00元/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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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考务管理工作
单招考试领导小组责成教务处组织相关学院骨干教师组成命题组负责本次单独招生考试的命题制卷与考务工作。命题人员必须恪守职责,作风严谨,清正廉洁,熟练掌握命题学科、专业的基础知识和国内外动态。考试的试题、参考答案和评分标准,在启用前均属于机密件,须严格管理。整个考试环节都必须按照两个专业考试大纲及国家考试规范组织实施。
四、报名条件及时间安排
(一)报名条件
凡符合我省高考报名条件并参加2019年普通高考报名的的中职等职业学校(中等专业学校、职业高中、技工学校)应届、往届毕业生均可报名参加我校单招。
(二)时间安排
1.报名时间:截止至2019年3月5日。
2.报考我校单独招生的考生请登陆我校招生信息网(http://zhaoban.ezu.cn)网上报名系统进行报名,也可持本人二代身份证及《2019年湖北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报名登记表》直接到我校招生办公室现场报名。
3.已报名考生请于2019年3月8日前到我校进行现场资格审查,逾期不予受理。资格审查时须提供如下材料:学校盖章的《高考报名登记表》、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二寸近期彩照4张。
4.每位中职毕业生只能报考一个专业。
5.考试时间:2019年3月9日。
6.考试地点及科目:见我校《单独招生考试准考证》
五、录取规则及标准
录取分数线由我校依据省教育厅文件规定划定,符合免试录取的中职毕业生须提交相应技能大赛获奖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根据省招办批复各专业录取计划数,从高分到低分择优确定拟录取考生名单(若考生总分相同时以专业技能成绩高者优先录取)。
六、录取工作步骤及时间安排
1.成绩查询(2019年3月20日起),通过我校招生信息网开放单独招生考试成绩查询系统,考生可上网查询单招考试成绩。
2.按省招办安排时间,我校将拟录取学生信息上报省招办进行审核。
3.公示录取方案及拟录取新生名单(2019年4月25日前),根据省招办审核及批复拟录取结果,我校通过我校网站(www.ezu.cn)对外公示2019年我校单招拟录取学生名单。
4.向省招办报送年度单招工作总结(2019年5月20日前)。
5.办理网上录取手续(2019年8月)。
6.邮寄录取通知书。
七、录取监督机制及违规处理
认真执行国家教育部关于在高等学校招生中实施“阳光工程”的各项要求,选拔工作全过程在省教育主管部门统一领导下,由学校单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实施,保证单独招生工作严格按照“严格程序、加强管理、接受监督”的原则进行,做到“标准刚性、程序规范、办法公开、过程监控、结果公示”。具体监督处理措施如下:
1.单独招生工作由学校纪委实施全程参与、监督,并主动接受省教育主管部门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2.考生个人应本着诚信原则向学校提出报名申请,如有以虚报、隐瞒或伪造、涂改有关材料及其它欺诈手段取得单独招生资格的,将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处理。
3.凡在单独招生中违规的考生及工作人员,按教育部令第18号《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关于实行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责任制及责任追究暂行办法》(教监〔2005〕4号)的有关规定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并对违规录取的考生取消其录取资格。
八、其它事项
1.信息公示平台:鄂州职业大学网站(www.ezu.cn)。
2.考生申诉电话:校纪委(电话:0711-3877235);招生办公室(电话:0711-3876578)。
3.凡被我校单独招生正式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2019年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及录取,不得办理转学手续。
4.我校从未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以任何形式举办与单独招生挂钩的辅导班、补习班和其它招生相关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