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若飞,男,湖北鄂州人,中共党员,2005年9月经社会公开招聘被录用为鄂州职业大学教师,先后在鄂州职业大学外语系、机械工程学院、校保卫处工作。
2008年至2013年赵若飞在担任辅导员及班主任工作期间,因挪用公款、专项资金等违纪违规行为,学校党委给予赵若飞党内严重警告处分。2014年因违纪私自留存、违规收取费用受学校党委留党察看一年和延长待岗半年的处分。自2015年6月后赵若飞没有经过批准,擅离学校岗位,不上班工作,学校人事处于2015年6月停发其全部工资至今。
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二章第十一条、第四章第二十八条规定,2017年5月24日经鄂州职业大学党委会研究决定,给予赵若飞开除党籍处分?
中共鄂州职业大学委员会
2017年5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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